黑云散去,阴霾却仍然留存。
刚刚落下的大雨混杂着地上的血水,在泥泞不堪的街道上铺就了一滩滩暗红色的凹凸洼地,黑底厚质的皮靴踩在上面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隔着靴子都有些不适,但是来不及心疼自己刚刚领到手里的新靴子,陈小石紧握着手中的宽刃锻钢刀,仍然有些紧张,与同伴三人一小组,充满警惕的目光在地上近百尸首上不断扫视,防止有人又暴起发难。
就在一刻钟之前,地上的这些尸首还是叶赫族中骁勇善战的勇士,同伴中的佼佼者,同伙部落的中坚力量。
可是一刻钟之后,就已经全数匍匐在血水之中,不见生机了。
程虎驭马停在街口,左手轻轻按着腰刀,注视着不足百米的街道以及满地的尸首,神色中闪烁着亢奋的光芒,身后跟着的卫兵明显可以感受到自家将军身上的颤栗,那是杀人伏尸,顷刻间夺人性命的权势带来的兴奋感。
没有谁生来就是百战白骨枯,杀人盈野地将军,但是总有一些人喜欢呼吸战场上血色浓稠的气味,别人感到有些作呕的氛围,其人却感觉分外舒畅。
程虎舔了舔嘴唇,脸上仍然残留着血迹,杀人的感觉着实不错,而且是这些北蛮子!
近两个月来,叶赫族内两派势力就一直争斗不休,雅利奇和其小叔子之间的权力争夺渐趋白热化,两派势力已经在蒲河街头造成了数次争斗。
本来事情也很简单,景茂财直接出手扶持其中一支便可,帕山那厮给了景茂财和程虎大量的好处,支持谁并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但是,雅利奇和李元的关系却令蒲河村两个将官心中打鼓,万一李元与雅利奇有那一层关系,这事情就不是景茂财或者程虎能够决定的了。
所以三天之前,雅丽奇下定决心写给李元的一封信,令景茂财不得不做出抉择。
接到信的第二天,李元便带人出现在了蒲河城。
故而今天晚上帕山下令让手下去刺杀雅丽奇的那一刻起,叶赫族的小王子已经是一个死人了,没有人会为了一个白痴求情。
要论谁更了解李元的心思,十个帕山也抵不上一个雅利奇,在蒲河城内擅动刀兵,在雅利奇看来实在是找死的行为,那是李元绝对不可能容忍的。
所以今天晚上近百手持利刃的战兵刚刚进入雅利奇居住的街道外围,便受到了近百连发弓弩的招呼,四周更是被围的如同铁桶一般,程虎亲自带兵绞杀,这些人,李元想要其死,那便是活不了了。
至于拿了帕山的钱财?
那算个屁!
帕山一死,谁还知道?
就算查出来了,凭借自己大舅哥的身份,李元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仔细检查清楚了,一个活口也不许留,”轻轻扯动缰绳,程虎调转马头:“去取上几车清水,将血迹冲洗干净!百姓们明天早上要照常营生呢!”
“是,大人!”
游击将军府。
景茂财正站在书房中,身子微弓,神色恭恭敬敬。
“大人,那些不识好歹的北虏已经搞定了,”景茂财低着头,不敢去看李元。
身着黑色鎏金锦袍,李元靠坐在椅子上,一只手轻轻搭在椅子扶手上,另一只手揉捏着眉心,轻声开口:“这件事你原本打算怎么处置?”
咽了一口口水,纵然是三月春寒,景茂财依然感到背后冷汗淋漓,半晌才道:&ld
quo;下官以为,谁好控制,就选谁!”
李元轻笑一声:“茂财,那你认为帕山好控制吗?”
“大人......”景茂财额头上冒起斗大的汗珠。
“不必如此,”摆了摆手,李元指了指一边的椅子:“坐下吧!”
轻轻坐在三分之一椅子上,景茂财低头等待李元的训话。
“其实选谁都无所谓的,至少在今天之前是这样的,谁能给我最大的好处,我就选谁!”李元右手食指轻轻扣着桌子,如同水滴石穿,啪嗒,啪嗒地滴在景茂财心头。
“但是!”李元抬眼看着景茂财:“想在我蒲河城中大动干戈,派兵火拼!那是一万个不行!不止我不同意,茂财,我相信你也不会高兴吧!”
“下官当然也不会同意!”景茂财点了点头。
“所以,有时候和聪明人打交道就很轻松,”李元轻声一笑:“那雅丽奇就很聪明,赌上身家性命,按兵不动,等着本官出手救援......着实沉得住气。”
“以后和那雅丽奇打交道多留一个心眼,别看她是个女子就掉以轻心!”李元说着,同时将桌子上地一本账册丢给景茂财:“别让人留了把柄都不知道!”
“大人,这......”景茂财有些慌乱地接过账本。
“这账本是被人扔进来的,里面是什么我也不用看,你自己留着吧,”李元轻呼一口气,接着道:“我那大舅子程虎培养培养,可以独挡一面,但是武夫有时候脑子太直,官场的事情,你也教教他,别吃干抹净了,净给别人留话柄!”
“谨遵大人令!”景茂财一掀衣袍下摆,咚咚咚磕了三个头:“谢大人宽宏!”
端坐在椅子上,李元看着地上地景茂财:“起来吧,你记住,小事情本官也不想管太多,但是千万不要因为小事耽误了我地计划!那到时候,你就万死莫辞了。”
“下官明白!”
“你去吧,叫程虎进来见我!”
“是!”景茂财站起身子,没有去理会地上的账册,对李元恭敬地躬身后,慢慢退了出去。
不多时,程虎地大嗓门便传了过来。
“大人,程虎到了,”李元的亲卫薛勇在门外候着。
“让他进来。”
嘎吱一声,书房门被打开,一身宽袍银带,程虎一步迈入。
“程虎参见元......李大人!”程虎瞄了一眼李元,一声元哥儿终究没有说出口,
毕竟一路总兵官,李元威势愈重,有时令人不敢直视,那一声元哥儿已经许久不叫了。
“大舅哥,见外了,”李元看程虎地样子,轻笑了一声。
听到李元并没有叫自己的官职,而是一声大舅哥,程虎满是胡子地大脸瞬间漾起笑意:“哈哈,还是元哥儿叫着顺,李大人什么地太绕口!”
“来之前,二妹嘱咐我给你带些吃的穿的,蒲河不比沈阳城,有些物资确实短缺,明日我叫人送到你府上,”端起茶杯,李元轻轻抿了一口。
“二妹的身子怎么样了?”程虎倒是不关心自家妹子给他带了什么东西,倒是妹子肚子里面地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五个月了,”李元眯着眼睛算了算:“身子倒是越发重了。”
“五个月了?”程虎一边念叨着,粗糙地手指无意识地在腿上敲击着,不知道自家妹子和方玉儿想比,谁先生产?
若是自家妹子生了一个长子......虽然不是嫡长子,但也贵重异常啊!
自己这个舅舅可就必须帮衬着,多立战功,说不定以后这个外甥还能继承李元地爵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