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李元与曹文诏一起来到了曹家院。
战事已停,自己已经在沈阳城逗留了几日,明就要赶回蒲河,虽蒲河的开市有景茂财主持,但是李元还是要亲自坐镇,才能放心,今最后一清闲,故地重游,也别有滋味。
自从曹文诏随李元入职蒲河城,曹变蛟也跟着过去,曹家这院子已经许久没有人居住了,虽然托人经常过来照看,打扫,但是一旦没有人居住,院子总是破落的很快,院中井水还有,就是越发下沉,角落里蛛网结丝,看起来已经安家许久。
世事皆如此,不论什么东西,一旦人不在了,就逝去的飞快,那些在意你的,痛恨你的,爱你的,恨你的,倾慕你的,鄙夷你的人,到头来都会放过你。
唯一能够留恋多上一刻片刻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在这世上留下的痕迹多一点,让人多念叨几句,多书写几遍,在史册上,在典籍里,在演义里,在书饶一口热茶里,留下一些低语。
李元站在曹家院门口的瞬间,自己也有些恍惚,仿佛这几个月来的血色战场,红色大婚,褐色战马,银白横刀都是黄粱一梦,宿醉一场,醒来后自己还是那个在前世里不上不下,不好不坏,在茫茫人海中奔忙的人物,一个平凡的只想要活得好一些的人物。
走到院子中,轻轻抹去石桌上的夹杂着灰尘的冰雪,李元对着曹文诏道:“老曹,不知道你我能在后世留下多少痕迹。”
“伤感惜时,这可不像你!”曹文诏戏谑的看着李元。
李元摇了摇头:“突然有些感怀罢了,不过于我来,如果史馆能在史册里为我有一两句着墨之处,不论是官修史书也好,还是民间野史也罢,让后世人读来这一段历史,能起身拍案,大喝一声:此战痛快!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可是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曹文诏一边摆手让下人将院子打扫一番,一边亲自在桌子上摆放菜,烧酒。
今日的阳光暖意十足,手下人简单收拾一番,李元和曹文诏便坐在院中对饮起来。
随行而来的侍卫都被打发到院外,落个清静。
“正如你方才所,如今想起来,三个月前沈阳城门口的初识一幕,当真恍若一梦,极度不真实。”曹文诏抿了一口酒,语气中有些感叹。
其实任谁经历如此,都会生出世事无常,山海翻覆的感叹。
当时,李元是一介布衣,带着看起来柔弱不堪的方玉儿,还有宝儿,随身的只有两匹马,还有准备用以挣得军功,以求活命的两个建奴头颅。
曹文诏在人群中初见李元的一刻,只是觉得此人勇武非常,抱着结交好汉的心思与李元搭话,要是一眼看去觉得李元就是人中龙凤,有日之表,那他自己都不信。
伯乐虽有,但绝对不是他曹文诏。
“此战过后,想必朝廷会将你抬至一个平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曹文诏摇晃着酒壶,温热过后,起身给李元斟满一杯。
抬眼看了一下曹文诏,李元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拿命去换的,九死一生之下,我宁愿不要这等功劳!”
接过酒杯,不等曹文诏碰杯,李元便一饮而尽:“这种仗打得也太过憋屈!”
“喝的这么急干什么?”曹文诏轻抿一口酒,夹起
一块烤帜里焦外嫩的兔肉,蘸了蘸胡椒与辣子调出的酱料,一口丢进嘴里,一脸的满足。
李元手指点零桌子,神色中带了些许期望:“上次和你过的事情,考虑的怎么样?”
嘴里嚼着有些肥腻的兔肉,曹文诏先是一愣,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才抬眼看向李元,口齿不清道:“变蛟的婚事?”
李元白眼一翻,有些无语的笑道:“那个还早,等把贺大饶丧事办完再,虽定亲可以早些日子,但是婚事怎么也要三年之后了。”
李元所指婚事的就是贺世贤的女儿,如今只有十二岁的样子,想要许配给变蛟。
一方面与贺家势力相互扶持,一方面也是对于贺世贤身后事的一种照顾。
曹文诏看着李元,嘴里嚼着的兔肉终于咽了下去:“辽南?登州!”
“登州之地,乃重中之重!”李元端起酒杯,对着曹文诏。
“你对辽东这么没有信心吗?”曹文诏有些无奈,他实在是不知道为何李元要在如此重要的时刻,派自己去登州,拿起酒杯与李元碰了一下。
“不是我对辽东局势不看好,而是辽东局势与朝廷中的势力博弈息息相关,”李元再次一饮而尽,夹了一口白萝卜,脆生生的。
“你担心熊经略?”曹文诏开口问道。
“我担心圣上......”李元咬着萝卜,口中一片清脆:“此战过后,你应该能得一个游击将军,去登州开拓局势应该足够了!”
“林忠族叔在登州任兵备道道官,是个按察副使的官衔,你去之后找他就行,我让林忠写一封信,你带过去。”
“辽东这边......”曹文诏担心朝廷不肯放人。
“熊经略现在还是辽东经略!此事自有我去办!”李元放下筷子,起身为曹文诏将酒斟满:“你去辽东之后,具体怎么做,我这几给你几个建议,不过事情还需要你自己摸索着去办!主要就一点,与当地的氏族豪商打好关系!”
曹文诏点点头,李元这相当于将后路交给自己了。
“那你什么时候来登州?”
“熊经略一走,如果袁应泰接替经略之职,我这边必定会受牵连,到时候我会找人安排!”李元想起了那个号称宫中二号人物的王全,皇帝身边之人,现在不利用利用,不是暴殄物吗?
“可惜了蒲河,本来大好的局面啊!”曹文诏叹了一口气。
“我们走了,以后会用得上的!”李元笑了笑,只要利益的链条在,没有什么冷淡下去的关系。
“对了,这两刘贵不是在负责抄家吗?我听足足拉了十辆大车?”曹文诏突然想起了还有一大笔横财呢。
“都辽东穷苦,&rdquo
;李元摇摇头:“一这两位大饶身家来,真是令人大开眼界。”篳趣閣
“少了?”曹文诏低声问道。
“宰了两头肥猪!”李元终于是露出一丝微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
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