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警察摇摇头:「说来也巧,那天他们车队有两个人被抓了了,导致他们少出了一辆车和两个人,当时他们在菜市场装货,但是四个人干六个人的活儿速度肯定跟不上来,眼看时间快来不及了,他们的队长才厚着脸皮去求的那个客人。」qδ.o
「这倒是巧了。」周局点点头:「如果说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客户嫌疑确实不大。」
「嗯。」那警察点点头:「我还特地问了派出所,那两个人确实是被抓了,听说是酒后……酒壮怂人胆。」
「等等!」王局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你是说,他们是酒后PC被抓的?我记得之前的询问中他们说过,是有一个意向很大的客户请他们喝的酒,没错吧?」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周局点点头,随后瞬间反应过来来了王局的意思:「你是说!那个请他们客户和跟着他们车的是同一个人?」
「嗯。」王局点点头:「这就能解释得通了,那个人如果提前把刀藏在车里就完全有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刀带到案发现场。」
「确实有这种可能。」周局点点头,赶紧问到:「他们有没有说过喝酒时候的情况?」
「没有。」那警察摇摇头,虽然问的已经很细了,但是这么久远的问题……还真是一般不会问到。
「我这倒是有一份派出所的笔录。」另一名警察从文件夹中拿出了几张纸:「这是之前去派出所核实那两个被抓起来的人的情况的时候拿回来的。」
「上面怎么说?」
「根据那两个人的描述,当天晚上他们是乘车自己队伍里的一辆货车去的赤心市二中附近的一个小区接的人,在接人的过程中无意间听到了那个老板说那个小区里有一个特别饥渴的女人。」
「当时他们也没在意,只是听着玩了,等到接上了那个老板,那老板大概是觉得做货车不舒服,所以带他们去租车行租了两辆豪车,开车去的酒店。」
「到酒店后就不用多说了,那老板出手阔绰,酒肉管够,几个人当然也是酒足饭饱,喝了个尽兴,一直喝到快半夜了才散场。」
「散场之后怎么样?那个老板有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回去?」王局问到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如果说想要把刀放进去,这是最好的时机。
「没有。」那警察摇摇头,继续说到:「因为几人都喝了酒,那老板还特地非常贴心地叫了代驾,按理来说他们应该会直接被代驾送回宿舍或者租车行,但是无奈那两个人自己管不住下面,到了赤心市旁边的小区就……」
「后来他们装作是要上厕所,打发走了其他人和代驾,之后的事情就不方便描述了,大家可以自己看一下记录。」
「也就是说那个"老板‘是没机会的?」周局微微皱眉。
「不,他有机会。」王局摇了摇头:「既然他没跟着他们几个,那这段时间他去做什么了?会不会是去车上藏刀了?这都是不能确定的。」
「但是记录上说存车的车库的钥匙在他们队长手上。」那警察补充了一句。
「这就要看租车行怎么说了。」王局对这一点并不认同:「据我所知可是又不少租车行发生过客户停车后物品失窃的案件,那些客人也是自己拿着钥匙的。」
「你说的对。」周局点点头:「我这就带人去租车行调查。」
「我也去。」王局也猛然站起身来,自己提出的假设,怎么可能让周局去调查?
但是就在站起来的那一刻,王局眼角突然瞥见了身边正在看小说的警察屏幕上的一句话:我虽未杀人,但却已满手鲜血。
「这是?」王局微微皱着眉头看向那警察:「这句话是写谁
的?」
「哪句?」那警察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开会看小说王局生气了。
「这句,"我虽未杀人,但却已满手鲜血‘这句。」王局用手指了指屏幕上的那句话。
「这是作者的话。」那警察想了想,又继续解释到:「就是作者在每章书最后的留言,有的作者会每篇都写,一般是求票票之类的,也有的作者有事才写,比如请假或者爆更。」
「那血墨这个是因为什么写的?」王局隐隐有一种感觉,这句话恐怕不简单。
「不知道。」那警察耸耸肩:「血墨嘛,您也知道的,完全不是个正常人,没头没尾地写了这么一句,也不说是因为谁写的,也不说为什么事情写的。不过我推测是给主角写的吧,一般作者写这些东西都是给主角或者某一阶段的特殊角色写的。」
「那血墨这本书的主角是谁?」王局疑惑地问到。
说来也奇怪,他自己也看过几十章血墨这本小说,但是血墨这本书的主角是谁他却完全没有印象了。
「这……」那警察愣了愣,随后用很不确定的语气说到:「也许,可能是董鹏?不对,也许是王局您?好像也不对……那可能是血墨自己?但是他出现的又不多……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主角是谁?」